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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八九月份吧,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网友,聊了一段后出去和她约会,本来想去宾馆的,但由于没带身份证,就去了她家里,没想到的是他家里安有摄像头,记录了我俩的性爱过程,认识三四个月共去过俩次,后来可能是他老公发现了录像里的东西,俩人就闹离婚,现在男方已经起诉到法院,说要告诉我强奸和破坏婚姻。我原本只是耐不住寂寞,没想要去破坏别人的家庭,现在因为上网聊天要聊出官司了,我很迷茫无助,不知道我的行为属于什么,会不会受到法律制裁,请您帮我解答一下好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4-04-07 11:00:1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