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临夏市东方花园小区内一名业主,2月24日凌晨2点左右,小区内发生盗窃案件,2名小偷从小区院内来回4次共偷走6辆摩托车,每辆均价9000元,随即,我们6名业主向小区反应,物业称已报警,至今无果,随后,3月25日凌晨2点走远,又有4名小偷偷走三辆摩托车,我们业主再次去找物业并要求索赔,但物业声称不是他们的责任,不赔。请问张律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胜算有多大。ps:小区物业为开发商自己制定,其实就是开发商自己,小区成立2年多,目前小区内还没有开过业主会,也没有业主委员,并且物业费为每平方米1.3元,是临夏市最高的物业费,并且直接物业财务支入支出从未公开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