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个医疗器械销售公司电子商务专员,我在工作期间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开立一个淘宝店铺,然后开始了营业,出货单都是经过仓库和财务审核,我的出货单和我实际销售金额是有出入的,因为我自己吃了一节利润,但是出货单上的价格都是经理审核,财务审核以及每个月财务对账我在从我的提现银行卡转账到公司收款账户进行回款,公司从没有任何证明可以证明我的淘宝店铺是公司的所有,最后公司查账,强制性打开我的淘宝支付宝进行金额核对,然后将我提现银行卡里面所有的资金合计71000元转入到公司收款账户,在跟我进行对账,最终对账结果要返还我17000元 但是只给我了5000元最后不予理睬,我想咨询一下 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以把最后71000元追回来还是只能追回对账之后的12000元,请帮我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