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fly][size=4][face=楷体_GB2312][/face][/size] 近日我拿到交通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我无责任,当时我没有在场,我朋友去的,我的朋友想和肇事司机谈赔偿一事,可是对方没有谈的意思.交通队说,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在十日之内.对这一点我不是很明白,能请教一下吗? 我个人觉得肇事一方找人了,交通队一方对处理案件,一直在拖着我.现在对方没有和我谈的意思,我是不是可以和他打官司要求赔偿,如果打官司,程序是如何进行的,费用如何计算?对于十日之内有问题可以找他们,我现在还能相信交通队吗?现在事故认定书给我了,如果我觉得赔偿不满意,我不结案的话,是不是交通队就不能结案呢?? 谢谢你的帮助 [em10][/fly][glow=255,red,2]文字[/glow]

交通事故
2005-09-15 06:16: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各地有不同的规定,最好咨询当地的律师,回答可能更准确。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028)88894535 13808093704
  • 谢谢各位指导了.谢谢
  • 我丈夫因工出差途中发生车祸,车上四人当场死亡,交警认定他乘座的小车司机负全责,我向肇事司机索赔,可他的家人说我丈夫是工伤,应由单位赔偿一部分,请问:单位赔偿和肇事方赔偿互补吗?
  • 若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
  • 楼主虽然遇到了交通事故,但看来心情不错。本来半分钟就可以看完的帖子,愣是让我们看了三分钟(仍未看清)!
    拿到责任认定书后,你可以直接起诉。调解不是必经的程序。
  • 可先找肇事司机赔偿。同时由单位申报工伤。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