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为儿子结婚出资购买婚房,口头约定是给双方结婚用的,并且只登记了女方的名字,婚后,男方父母单位公房参加房改,男方父母再次口头约定要好好生活,独立出资购买后将男女双方的名字登记上去,现在女方要求离婚,男方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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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房屋均为儿子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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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割,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2套房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吗?
解答:婚前购买的要提供证据证明是你父母出资买给你们结婚。第二套房,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你要证明你父母是本意是赠予你个人的,那你离婚第二套房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归你一个人。
解答:婚前购买的要提供证据证明是你父母出资买给你们结婚,可算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套房,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你要证明你父母是本意是赠予你个人的,那你离婚第二套房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割归你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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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