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内容:常州xx项目部6.7.8号楼内墙批灰.甲方:南通xx项目部(耿x个人承包),乙方:姚x个人承包.原内墙批灰定十元一平方,实际施工甲方提供样板(即粉饰石膏批底二遍再批腻子二遍)单价加至十六元一平六,加一元为清理费,共十七元一平方这都是口头承诺.因样板本来就差初验不合格.重修理人工用近500个,再验收因室内净空尺寸不合格(这里土建中级验收留下质量问题)又修了1100个工日,二次修理材料共十万左右.去年年终决算甲方只承认十六元每平方米,至今还没决算签字.因为甲.乙双方都是朋友关系没有签一些手续.我1:按照口头承诺单价结再加上后二次的人工费及材料费;2参照有关定额按实际施工结算.请问老师我采用什么办法要到这笔款子?谢谢你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