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人在广东梅州2013年6至8月给铁二十局六公司下分包的一个老板那带人去打工,完工后没有把工资付清,还剩7万,(当时他在江西赣州也有工程说让我过去给他做,要我给他借点钱把之前那帮人请走,于是我在家里给他借了八万块),他说每月给利息,可我工人刚到他那里亏本了就停工,他给我写的是借条,说借我现金15万,含梅州那边剩下的工程款七万,从九月说借款三个月可现在都没有还,一直在找理由拖着,请问我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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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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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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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借条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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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