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开货车的(交强险&第三人责任险),家住常州,在2013年的2月28日与载人电动车在没有红绿灯也没有探头的路口发生碰撞,电动车主人右腿骨头受伤(此人为无正当职业,无固定收入),交警判定我承担主要责任,电动车承担次要责任。对方受伤后随即在医院看病,我前后共垫付近四万,她在第一次手术是在2013年5月份完成,内置钢板,在今年的2月份初第二次手术完成,钢板也取出,整个治疗也结束,由于对方不同意协商,且属于狮子大开口型(让我赔他十几万),交警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建议电动车法院起诉,可至今,对方无任何行动。我家本就拮据,上有老下有小靠我拉货挣钱养家,垫付的四万块还是借家里亲戚的,几次与对方联系,对方也无回音,对于此种情况,我该如何,我可以起诉对方及将保险公司做为第三人么?我这种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么?或是我请家里懂法的亲戚代理我起诉?这些还是让我亲戚帮我代问的,期待您的解答,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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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积极主张自己的权益,你起诉想主张什么?
追问:因对方不同意交警调解,保险公司也无法理赔,我垫付的钱也没法收回。两年诉讼理赔也快要到期了,处理解决此事,该咋弄就解决,也别一直这样拖着,对方医药费手术费都是由我垫付,单据都在对方手里,我没法向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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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由对方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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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由对方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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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