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90岁,有住房二间,想立遗嘱,公证处因为妻子二年前去世,有遗嘱没有公证,要我先到法院确权,才能公证。
我妻子遗嘱的内容,她的份额给四个子女继承,四个子女都要很孝顺,不愿干扰我的生活,不提继承的事,继承法规定等于自动放弃,现在,我的遗嘱办公证,要不要再去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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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子女孝顺,现在不提继承的事,并不等于自动放弃。如果你在遗嘱里将你妻子名下份额做重新分配,公证处有权要求你先到法院确权,再办理继续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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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订立遗嘱之前,应当先确立你的产权份额(即确权),然后将你对应的产权进行遗嘱公证即可,此后不必再进行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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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先确权。。。再订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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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写遗嘱就行了,不一定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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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