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医疗美容医院做了隆鼻和耳软骨垫鼻尖,做完后我就不满意,别人也说和没做一样,只是单纯的高了,没有解决我鼻子的根本问题(我鼻子是朝天鼻,去他院时说我做个隆鼻和耳软骨垫鼻尖就可以改变的)当时他院就说可以帮我做二次修复,叫我三个月再来做,三个月后我去了,那里的咨询师说要我割耳软骨还要交钱,最后我说你们第一次就没把我做好,还要交钱,我要求你们退款,他们才把我做二次修复的,但这二次修复的效果更差,我跟他们说我做整形的目的是改变朝天鼻,但他们把我鼻子越做越高,鼻孔越做越朝天,还变得很大,我这算医疗事故吗?要求退款的话,我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