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10月份发生的事情,原告是我妻子,再去派出所告我之前没有做轻伤鉴定,在这之前所有的医疗费用我全部都付了,就剩做手术或者等着她自愈了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就跑她娘家去了,在去年的11月底做的伤情报告,直到今年春节后我才承认的是我打的,现在是已经刑事拘留了,我现在是取保候审阶段,但是安在现在还在派出所,之前我没申请重新鉴定,假如我现在申请重新鉴定法医是以哪个版本为依据呢?还有女方以我没给她赔偿为借口上告办案单位不应该让我取保候审,现在女方想让我重新收监请问我下一步该怎么做?我可不可以申请用2014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尽享鉴定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