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东莞某家公司工作,已经工作了5年多,现在老板要减少人员,想把我调到广州某公司工作,我不想去那边,按劳动法算是不是应该给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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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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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支付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拒付,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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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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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应该赔偿你起码五个月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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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关系,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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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去,并终止劳动关系要求赔偿5-6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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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予你六个月工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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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