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男的是在家里人介绍认识的,过年的时候他家送了点年礼到我家,我和介绍人和他都说了要相处一段在说,前两天我觉得真心和他处不来,提出分手,男方母亲不依,非要讨个说法,各种撒泼,本来男孩子是同意分手的,现在和她妈妈一样说要求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他们送我家的东西加起来不过六千左右,现在男方发短信给我要求我除了那六千以外要赔偿五万的经济损失,如果我做不到,别怪他不客气,他会让我付出更大的代价,请问这个事情在法律上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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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应当大胆报警。
追问:协商过了,他们要求5万,短信给我如果做不到将会要我付出更大的代价,这个算是什么恐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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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什么损失 可以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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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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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