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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他结婚三个月了,因为我只有18岁,未能领取结婚证,婚后一直感情不合,而我和我家人经常受到他的语言侮辱,实在受不了,现在,我提出离婚,可是他家要我们退还所有的钱,包括在他家花的,当时彩礼钱只有58000,他家花了140000,请问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4-04-09 07:20:3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登记结婚的不属于夫妻关系,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在一起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当一方悔婚提出解除婚约时,即使应该返还彩礼,但是彩礼的返还也不是全部,应当返还总彩礼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双方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彩礼的百分之五十。如果共同生活在三个月以内,结婚彩礼返还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男方导致女方怀孕或流产的,在前面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
  • 你这样情况不属于离婚,但酒席所花的钱最好通过协商妥善处理。
  • 协商沟通
  • 你无需赔偿对方
  • 你无需赔偿对方
  • 没有领取结婚证应该退还彩礼钱
  • 你这样情况不属于离婚但酒席所花的钱最好通过协商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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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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