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5月—2013年9月就职于X公司,入职半年后买社保,就职连续10月扣押金共2000元。其3,4,5月克扣工资800元。2013年5月底休产假,产假期间公司未发工资,8月底在社保局报销生育报销部分7632元,划拨公司账户。辞职后公司拒支付克扣工资,押金及生育津贴。我与2014年1月提交省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执行阶段,被告知其生育保险支付不属于他们管理范围,要求进行劳动仲裁或行政诉讼。大致如上所述,希望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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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扣留 的工资,产假工资和生育费用和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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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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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帮助可以带上资料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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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只是负责简单的劳动纠纷,大部分争议都是要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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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谢谢回答!详情如问题所示,仲裁所达到的赔付涉及的法律条款,可以给以指点吗?谢谢!阿宝太小,维权之路实属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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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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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