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家是一楼,安装了防盗窗,旁边是绿化带,物业说,这里规定不走人的。但是我发现由于居民习惯,经常有人走,考虑到防盗窗新装,老住户不习惯,有可能会有人撞到,所以对防盗窗边角用硅胶做了处理。
装好后当天,找物业来看过,当时在防盗窗上挂了牌子提醒邻居注意,同时把旁边的一些灌木也处理掉了,把原来的经常走人的地方做了拓宽。物业的态度是,这里规定不是走人的地方,然后我已经做了警示的牌子,另外走路空间足够,我作为业主,已经尽了所有义务了,如果出现人撞到的情况,我没有责任。
我当时提过加一个灯在这里,物业表示这里是绿化带,不允许装灯。
(2)目前时隔大半年,今天有个阿姨说她在那里走路,撞到头了,来找赔偿,她说她没看到牌子,牌子是纸箱子做的,估计雨淋了被人拿掉了,我春节之后去过房子二次,因为不会经常绿化带,也没注意牌子已经掉了。
请问这件事,我还有责任吗?
我觉得我没有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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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样的情况,首先绿化带不是行人走路的地方,她因为擅自走绿化带撞伤,大部分责任在她自己。第二,你对防盗窗加了硅胶保护等,如果有人能证明当时还有警示牌,那你更无责任。第三,时隔这么久,损害的发生和是由于你家防盗窗引起的这个因果关系,对方需要拿出证明。
追问:谢谢,王律师。那请问我需要搜集一些证据来支持自己吗?如果再有人来索赔,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如果对方不讲道理,继续纠缠的话,我是不是报警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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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追问:我理解我是没有责任,我已经尽到我的义务,如果再找我要求赔偿,我希望他走法律程序,我想咨询的是法律上的责任归属。如果是协商解决,我就不在这里咨询了。(1)规定不走人的路,他来走,责任自负。(2)走了绿化带,成年人要自己注意看路,走路空间足够,他还会撞到头,是自己不抬头看路。就是电线杆在那里,如果不注意也会撞到,难道还是电线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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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违反禁止规定(绿化带不走人),而你安装防盗窗符合小区物业规则,无须承担责任。若你安装防盗窗违反符合小区物业规则,就得承担责任了。因为阿姨违反禁止规定的行为与你安装防盗窗的行为系法律上的混合过错,你承担次要责任。
追问:谢谢!如果他再来,那我就让他走法律程序吧,不接受调解。
老小区,物业允许安装防盗窗,对宽度也没有要求,我家探出去宽度大概60公分左右,小区里也有些邻居是这个宽度的。而且我在装好防盗窗的当天,请物业实地来看过,物业说我做的可以了,尽到义务了。当时就担心日后会有类似的索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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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