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在没有告知业主的情况下将商铺转让信息发布在网络上,是否可以证明该租户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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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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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除非其明确告知不再承租,否则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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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经房东同意的,私自转租行为无效。但发布转租消息,不能当然理解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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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原则上需要租户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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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