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让人砍伤左手臂、右腿部、头部、右面部、和耳朵、在我住院期间对方支付了五千元(我总共花费23000)在我没有做伤情和伤残鉴定的情况下、办案民警用我的病历鉴定的是轻伤、现在人已归案(警方说其是自首)、办案民警告知我被告人在赔偿的情况下可以缓刑、没有赔偿的情况下只会判其六至八个月的刑期请问这样合理吗?

损害赔偿
2014-03-26 12:18: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事辩护 1890
拖欠农民工工资新规定是什么呢
拖欠农民工工资
拖欠农民工工资新规定是什么呢
按揭买房的流程
按揭买房流程
按揭买房的流程
累计工作时间如何计算
工作时间计算
累计工作时间如何计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