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让人砍伤左手臂、右腿部、头部、右面部、和耳朵、在我住院期间对方支付了五千元(我总共花费23000)在我没有做伤情和伤残鉴定的情况下、办案民警用我的病历鉴定的是轻伤、现在人已归案(警方说其是自首)、办案民警告知我被告人在赔偿的情况下可以缓刑、没有赔偿的情况下只会判其六至八个月的刑期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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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犯罪嫌疑人有没有罪,判多长时间只有法院才有权判决,办案民警无权决定;在犯罪嫌疑人已经赔偿,并且得到受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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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赔偿,并且得到受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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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其被害人谅解的,法院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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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