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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与前妻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离婚,离婚后小孩归她扶养,我每月承担300元抚养费,另外还需要承担一半的医疗和教育费用。请问,我在给付医疗费和教育费的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对方报销掉一部分,那我需要支付的是原金额的一半还是报销后余下金额的一半呢?请律师可以为我解答?不胜感激!

婚姻家庭
2014-04-08 06:42: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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