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建设方和施工方签订了一个改建工程的施工合同,2010年12月工程开工,由于建设方前期施工手续不符合要求,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工,工程未结束,建设方单方解除合同提请仲裁,第一次仲裁合同被认定无效,对已完工程进行司法鉴定,2012年3月裁定结果建设方应支付施工方工程折价补偿款一百多万元,建设方拒不执行,至今分文未付。2013年3月提交第二次仲裁,理由是施工方未交施工资料,事实是2010年9月25日建设方现场代表签署过一份收到施工资料签收单,仲裁时对签收单进行司法鉴定无异议,但裁定时(独任仲裁)不以签收单这一书面证据裁决,而是用常理推断;以签收单是孤证和双方参加过行政部门组织的付款和提交资料协调会等为由认定施工资料未交,最后裁定要施工方提交资料。第一次仲裁时建设方仍违法违规另行安排施工队伍继续施工,目前工程基本完工。这也说明原施工方完工的项目质量合格,前提是施工现场质量合格,建设方收到了工程资料确认工程资料是齐全的,否则建设方是不会盲目继续施工的。
-
1既然你你方第一次仲裁已经胜诉,尽快申请强制执行;
2.第二个仲裁你们认为不公,可以申请撤销仲裁,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专业律师没看到全部材料很难发表有针对性的意见,
欢迎来电咨询
任涌律师,
2002年一次性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考试, 2003年取得律师资格;
十年法律从业经验,
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华东地区各级法院代理案件数百起;
主办多个重大并购项目,为多家知名中外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壹叁旧已其伍就领尔留尔
-
由于当事人已经申请劳动仲裁,那么用人单位不承认相关证据,应该提供佐证的依据,否则不影响仲裁部门对案件的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
第一次仲裁,应当在执行期限内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你好,1.第一次仲裁,应当在执行期限内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你家这笔钱眼看就要过了强制执行申请期;2.没有证据难以撤消仲裁裁决,仲裁一局终结。
-
可以起诉要求撤消裁决的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