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登记在甲方名下共同产权的房产判给乙方,乙方应支付甲方一定的补偿款。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因乙方无法履行支付义务,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将该房产权属变更为甲方单方所有,由甲方支付一定的补偿款给乙方,并签署相应的协议。请问,该协议是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可视同离婚财产分割,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需要缴纳产权变更的税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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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遵守当事人的意愿,你们双方可以根据意愿做出行为,所以尽管法院已经判决,你们仍然可以变更。2、你们签订的协议时有效的,如果对方付过了钱,你们可以直接去建委做一下变更即可。3、离婚的不需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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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效力,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变更手续,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追问: 律师,您好
问题的焦点不是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而是住建局认为法院判决生效后,该房产应属于乙方所有,而后双方协议而变更权属,需按交易处理(缴纳各种交易税)。本人认为,该案虽已判决生效,但缘于离婚财产分割,其实质不应确认为交易行为导致产权变更,只是未能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您能协助我找到相应的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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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效力,咨询税务部门
追问:若离婚财产分割是不需要缴纳相关税费的。现房管部门要求甲方按交易事项缴纳相应的税费。问题的关键是:该产权本就登记在甲方名下,现因离婚而变更为甲方单方所有,是否需要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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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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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律师代为起草协议书。税费问题请咨询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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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是对财产的重新分割达成协议。双方应当履行。但必须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税费按照税务部门缴纳。强烈建议立即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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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