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供销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供货数量还未完成,即只完成了40%时,所签合同中的供需时间已经过期,请问:
1.合同还有效吗?如果继续供货,有效力吗?
2.又继续供货后,再补签合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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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有效,但供需时间已经过期。双方权利义务根据该合同约定处理。需要继续供货的,建议另行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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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双方协商解决时间的问题,合同还是可以有效地。也可以重新补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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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话,可以视为延续合同的效力。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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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协商签订合同进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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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有效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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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补签合同后,再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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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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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