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新进的出纳,因上一个出纳离职时没有告知我己离职人员中与现在在职人员中有重名的人,因此在发放工资时错将在职人员的工资打入了己离职人的工资卡上。造成现在这3000多元的损失由我自己承担了。联系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意返还,我可以申请法院诉讼吗?请问我需要提供些什么证明资料以及如何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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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你可以收集你已经离职以及错误发工资的收集打款记录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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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属于不当得利纠纷,你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的。员工没有重大过错或故意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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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不当得利返还,保存好其离职以及你银行转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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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