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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摩托车意外撞伤人,导致对方右脚骨折,我车手续齐全,第一次拿8500给对方,付医疗费用。10天后出院,交警说自己私下协商如何处理,对方提出,营养费7000元,勿工费一天90元,8个月,护理费一天80元,按6个月计算。请问合理吗?住院费16500,后期手术费5000元,还有交警说一人一半责任,对方坚决不肯,应该怎么处理呢?

交通事故
2014-03-24 07:59:5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交警会根据双方的实施情况认定双方事故责任比例的。
  • 对方出价过高。可以走法律程序,除了医疗费按实际花费支付,其他的都过高
  • 可以到法院起诉。
  • 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处理。
  • 1、你如果交了强制责任险医药费超过1万部分的6500要自己出,其他的大部分费用均可以由保险公司支付;最多也就再赔个1万左右;
    2、让对方去起诉对你比较有利具体带材料找律师详谈;
    3、如果是没有卖强制责任险如果对方骨折达到十级伤残的话接受对方的调解方案对你较为有利,主要看对方的伤情来评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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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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