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2013年11月共同购买了一套房,首付44万,我们俩出了11万,剩下的是他向亲戚借的,然后达到我的卡上,最后刷我的卡负的首付,2014年1月28日领结婚证,2014年3月份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上写的我们俩人的名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始办理贷款,现在要离婚,请问这个房子怎么分割?我能分到首付的一半吗?他向亲戚借的钱我需要还吗?离婚后,我不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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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子的付款分为婚前和婚后两部分,还要结合付款的资金来源,这些都要看证据。至于向亲戚借款,也要有证据,否则,你就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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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说的情况看,房屋属于你们共有财产。他向亲戚借的钱你不需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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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一人一半,债务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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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们对财产应当是共同所有 变现后 偿债 余款个人一般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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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平分的同时,债务也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因此,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进行诉讼。若需要帮助,建议电话来询或是带资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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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