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大人您好!本人有张联通手机卡,03年购买,因近期不经常用,在13年十月份时因忘记缴费在14年1月31被拆机销号,现想要求补回,投诉10010说正常流程拆机不受理补号,后又投诉10015反应,我本着联通公司在给顾客销号处理前,是不是得通知机主本人啊,消费者有知情权和消费者保障权益,再说每次办理业务,联通都要求留下两部联系电话。经过10015受理后得到10010和当地营业厅答复:请等待,正在向上级申请办理补卡。今天得到答复说补卡可以,但你手机号属二类吉祥号码必须按现在吉祥号码资费,顾:必须每月最低消费98元,还必须买个在联通买个手机绑定。把我心脏病气犯了。请问我再投诉有门有理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