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别人的房子做 生意,由于生意不怎么好,就把其中一间门面他人使用,2013年11月25日3年合同已到,他人是13年6月搬走,12年11月25日至13年11月25日的房租没有付,房门已不开,而他人是外省户籍,现在别的地方做生意法人已不是他本人,我能把房子打开吗。另外我的房东在我把房子租给他人后知道了但没有干预,这样是不是房东对我把房子租给他人的行为是默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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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东在你把房子租给他人后知道了但没有干预,房东对你转租行为是默认的,转租合同有效。
2、2013年11月25日3年合同已到,出租人有收回出租房屋的权利,只是建议把房子打开时,请相关部门例如管段民警,居委会、物业等作个见证,或者请公证部门作个提存,避免日后产生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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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在你把房子租给他人后知道了但没有干预,所以房东对你转租行为是默认的,转租合同有效。2013年11月25日3年合同已到,出租人有收回出租房屋的权利,只是建议把房子打开时,请相关部门例如管段民警,居委会、物业等作个见证,或者请公证部门作个提存,避免日后产生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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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在你把房子租给他人后知道了但没有干预,所以房东对你转租行为是默认的,转租合同有效。2013年11月25日3年合同已到,出租人有收回出租房屋的权利,只是建议把房子打开时,请相关部门例如管段民警,居委会、物业等作个见证,或者请公证部门作个提存,避免日后产生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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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在见证人的见证下开门。如房东明知转租事实但未在6个月内提异议 视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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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在见证人的见证下开门。如房东明知转租事实但未在6个月内提异议 视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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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