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查询本人的信用记录发现,在发生银行有信用卡欠费,但本人从没有在任何银行办理信用卡,再到民生银行发卡中心查询得知在是有人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一个工作卡办的(工作卡不是本人的,本人那时还在上大学,没有工作),而且留的工作公司(重百)的号码也是空号,打不通。我现在已工作几年了准备自己供房,但是有不良信息是贷不了的,我现在应如何?银行在发卡过程中不是要有身份原件,本人签名,还有查询工作单位是否有此在在此上班的各类情况才行吗,银行什么都没有这们就给人办我信用卡,银行是否有过失,我到银行查询后银给出的方案是填非本人开卡申明,再到公安局盖章,但公安司以数额小,不予以备案盖章,我以返回发生银行这边,他们就说没有公安局的章不行,要不就等民生总行,我们就问等多久能有通知我们,他们说不道,就是叫等,我们也要上班,而且房子也是等不了的(要买房后结婚),本来我把钱还了也是没事的,不多就几仟块,但是我怕后面又出现这种非本人开卡,但还钱的又是本人,我现在应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