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的离婚,原因是女方出去打工有外遇,出去2年,不管孩子的生活,孩子今年3岁了,我可以争取到养孩子的权利吗
-
您好,法律规定: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因此,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是有一定胜算的。
-
可以争取的。
-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争取孩子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比较大
追问:我没有拍下她的证据,她是自孩子8个月的时候开始出去打工的,就是每年春节回来个十天左右,2年多期间的奶粉和穿的衣服,都是我全部供应的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
只要证据对你有利是可以的。
-
你好:可以的
-
收集证据,可以争取的,欢迎来电。。
-
可以争取,并且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
是可以的,你固定证据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