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老公在2009年结婚,先后生了两个孩子,当时我们是住在农村,农村房子的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2012年,农村的房子要征地拆迁,政府补了两套移民房,每一套90平方。(家里总共6个人嘛,公公婆婆,我和老公,两个小孩,一人补30平方)。一套的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一套是老公的名字。与此同时,2012年我们还在镇上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也是公公的名字。后来家里没钱,公公把政府补的房子卖了一套(就是房产证上是公公名字的那套)。所以现在家里就剩下两套房子,镇上那套(房产证公公的名字)和政府补的那套(房产证老公的名字)。现在因为老公外面有女人了,我们离婚的话,我能分到一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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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名下的房产。如果镇上的房产有证据证明是你们夫妻出钱购买,也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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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律师代理可同本律师联系。
追问:我们和公公全家都是住在一起的,那我们的共同财产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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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律师代理可同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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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