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让我给他写个借条 ,上面说我欠他十万,- -内容是,今李小刚借给张霞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即ą100000.00元,自2014年2月27日至2016年2月27日,限期24个月,全额于2016年2月27一次性偿还。特立此据为凭。借款人:张霞。而且还让我按手印上面还有我的身份证号,请问生效吗,其实我是闹着玩写的 但怕以后有麻烦所以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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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际的借款关系,合同成立,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追问:还是不太明白 ,我是写着玩的 ,怕他以后拿去了真的找我要钱。他没有给我十万块钱,到底是生效还是不生效,如果不生效我就给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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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有效力,可以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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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际支付款项的话借条是无效的
追问:我是写着玩的 ,怕他以后拿去了真的找我要钱。他没有给我十万块钱,到底是生效还是不生效,如果不生效我就给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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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想否定该借条的效力,需要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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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效的,要想推翻该借条需要证明你没有借款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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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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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