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一些瓷器古董,让b帮着找买家卖掉,在此期间b向a要了2000元作为这期间帮忙的花销,过了一段时间,b没有卖出去瓷器,a要回了瓷器,其中一部分瓷器有损,此事件发生在2006年,现在b失踪了,a时常来找b家人,索要6万补偿…现在是2014年,请问这6万需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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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无法主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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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赔偿实际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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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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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诉讼时效是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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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无法主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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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