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末经委托人许可将委托人股权为他人担保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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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担保行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的,是有效的。如果超过委托权限,以被被委托人名义担保的,属于无权代理的范围,股权权利人追认的,有效;在权利人追认之前,担保相对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如果超过委托权限,以委托人自己的名义担保的,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因无权处分行为造成的损失,股权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担保相对人有损失的也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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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委托代理人是要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受托人)以被代理人(委托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超过委托权限,是以被委托人名义担保的,属于无权代理的范围。当然如果股权权利人追认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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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必须要证实委托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限,如果有,担保有效,如果无,担保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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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征得委托人同意,违反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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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该行为没有得到你的授权,所以是一个效力待定的无权处分行为。如果你不予以追认,甚至否认其效力,那么该担保就是无效的。同理,如果你进行了追认,那么该行为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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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委托则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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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