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一年前离婚,儿子今年十一岁归丈夫,但他因工作无法监管,孩子一直在姑姑家生活并且不让我见孩子,也不让孩子与我有任何联系,请问我能否要回孩子的监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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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涉及到抚养权的变更,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对方不同意,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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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的,需要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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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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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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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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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