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一男子在硚口区汉西二路买卤菜时,和老板娘为菜钱一事发生争执,店老板余某拿出铁锤猛击男子头部,该男子跑出30米后倒在了闻讯赶来的母亲脚下,再也没有起来。
昨天下午3点,记者来到汉西二路集贸市场见到,数名警察正在勘察现场。
据目击者刘先生介绍,昨天下午1点25分左右,23岁的殷某携女友到“胖子卤味店”买卤菜。殷某准备离开时,老板娘曾某突然称,对方没有付钱,双方理论起来,最后,殷某无奈之下再一次支付了25元的菜钱,没想到,老板娘还不解气,随口骂了一句,被殷某听见,殷某气急之下将卤菜店的玻璃柜台砸破。
老板娘当即赶回家叫来了老公余某,余某拿着铁锤与殷某在路上相遇,双方发生厮打。瘦弱的殷某根本不是彪悍的余某对手,殷某一边打电话一边急忙往家中跑去,没料到还没跑出30米便倒在路上。
昨天下午5点,记者见到了殷某母亲章女士。据章女士回忆,昨天下午1点30分左右,她正在家门口附近的一家理发店洗头发,突然听见不远处有人发生厮打,她回头一看,自己的儿子正一边打电话一边急忙往家里跑,后面有一名男子喊道“你还想跑,打死你!”
章女士见状立即从理发店冲出来准备阻止时,不幸的是儿子在距离她不到1米的地方突然摔倒在地。她俯身看儿子,发现儿子脸色青紫,颈部被抓伤,头部有一个鸡蛋大小的鼓包。她立即打电话报警,不久,120赶到,殷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
章女士说,他们是黄陂区**人,她离异多年,一直靠卖水果为生将儿子拉扯大,前不久,再婚后便租住在汉西二路,一家三口每天到集贸市场卖水果。凶手余某50岁左右,与他们是街坊,两家相距不到10米,没想到对方竟下此狠手。
怎么才能让凶手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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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余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法定量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最终的宣告刑还要结合全案的从轻、减轻和从重情节来认定。
余某判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另,如对法医鉴定不服,可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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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构成故意杀人罪,会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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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是否能判死刑,应综合全案情节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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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依法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但由于我国现在实行慎用死刑的原则,所以要判处余某死刑,要看他的主观恶性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追问:现在情况是,对方买通法医,把死因是因为击打造成心脏停止,然后法医就写被害人有心脏病,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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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