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在外地定做的窗帘,商家把样品顶给我,比我报过去的尺寸相差16公分,短的实在没法挂,要求换,不换,没办法投诉了12315,工商局找到商家,商家当时说给换,但过了两天又不给换了,说叫我找工商局,说工商局叫他换他就换,工商局不叫他换就不换,我又给工商局打电话,工商局给我的结果是让我把窗帘给商家发过去,然后给我500元钱,我窗帘的造价总共是2000多,我是消费者再给欺骗我的商家倒赔1500元,我接受不了又向市局12315反映,得到的结果一样,商家给我500元,我再倒赔1500,不同意就终止调解,我不明白,到底12315在保护谁?我应该再怎么办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求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