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羊场湾煤矿转煤,车辆挂靠的是宁夏***发展有限公司,不出车的时候车辆全部停在羊场湾煤矿内部,而且每次出车没有宁夏**发展有限公司的出门证是不能出检查站的,管理非常严格,2014年2月14日出车时发现车辆被盗,盗车人是通过检查站有熟悉人把车开出检查站的,没有要任何手续就私自放行。现在盗车人不知去向,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起诉宁夏**发展有限公司和检查站放车人赔偿我的车辆及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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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有管理责任,肯定是需要赔偿的
追问:常律师您好,我们现在没有书面合同,交了管理费和押金,只是口头协议。还有案发地在中心区,而公司地址在银川。能不能在兴庆区法院起诉?
解答:可以在兴庆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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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