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朋友2012,年10月份借了我70万元,2013年9月份还给我了,欠条没有拿走。13年10月份又跟我借了68万,没有打欠条给我。现在他人跑了,我可以告他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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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多年办案经验,我给你提供点意见,供参考:1、如果你借钱时是以借的名义,你要告他诈骗证据不充分;2、你起诉他偿还钱,不知手里有什么证据没有,如果证据不足,官司也打不赢;3、你可以报警,看看公安能不能立案,不立案你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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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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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可以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如需帮助,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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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有证据证明借款68万。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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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很好证明,通过你银行转账记录等等证据证明,关键是人找不到,执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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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诈骗,不还的话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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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