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合肥高新区一家企业的一名员工,2005.8月,因其经营不善,我办理了辞职手续,当时有7月份工资没有结算,到了8月份底,公司发7月份工资的时候,将我的工资停止发放,理由是我的7月份考勤全部为加班工时冲抵,不允许,但到现在为止,该公司也无相关文件或通知说明。
请问:该公司这样做有依据吗,我怎样才可以争取我的应得权利?
恳请大家能够给予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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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假了,天天上班打牌,还要加班费,好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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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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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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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老板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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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此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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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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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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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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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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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