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承包工厂洗锅炉业务,合同到期是2014.03.30,保险合同是在2014.02.28到期,但是在2014.03.11号发生事故,导致右眼失明,算是工伤吗?目前在医院所交的费用还是我弟弟的同事向工厂写下欠条才能拿钱救人,工厂方面向我弟弟说负责一半的医药费,其余费用自负,我家人感觉不合理,该怎么向工厂索赔呢?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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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弟弟和工厂签订的是承揽合同或劳务合同,则您的弟弟依法不能按工伤向工厂索赔。工伤索赔仅适用于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如果您的弟弟以个人身份与工厂签订锅炉清洗的承揽合同或劳务合同,则因您的弟弟不具备清洗锅炉的资质,承揽合同或劳务合同可以主张无效。
在您的弟弟与工厂之间的承揽合同或劳务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您的弟弟与工厂按侵权法律关系处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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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是构成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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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弟弟和工厂的关系为承揽关系或劳务关系,则您的弟弟依法不能按工伤向工厂索赔。工伤索赔仅适用于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如果您的弟弟以个人身份与工厂签订锅炉清洗的承揽合同或劳务合同,则因您的弟弟不具备清洗锅炉的资质,承揽合同或劳务合同可以主张无效。
在您的弟弟与工厂之间的承揽合同或劳务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您的弟弟与工厂按侵权法律关系处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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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