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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打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对方一共拿了25000元钱出来。我住院十六天,医药费17090元,鉴定费800元,后期还需定期去医院复查,要吃三个月到六个月的药(后期治疗费大概二千元左右)。打伤我的人有多起伤人案件,目前还在取保候审阶段。我已在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未采取行动。对方打电话我说该赔的已经给我了就是给的那二万五千元钱全部包在内了。请问我该如何主张我的权利?谢谢!

民事相关
2014-03-13 18: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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