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山东户口,男方是大连户口,现在男方在北京工作五年。我们之间有一个不足三个月大的男婴,我们没有财产纠葛。如果就孩子归属权问题男方不愿签离婚协议,我到法院起诉男方,第一次起诉就会判决离婚吗?如果不是,中间间隔多久才会判决离婚?他在北京工作五年多,我的户口在山东,长期居住在山东,那起诉离婚是在北京还是在山东起诉?协议离婚和法院起诉,各需要什么手续?我们当时在大连领的结婚证,如果协议离婚,是否一定要到大连的民政局领离婚证?在山东不可以领离婚证吗?离婚证到全国各地民政局都可以领吗?如果女方曾经做过牢,哺乳期的子女是否可以判给男方?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