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某公司签了一个入股协议书 签了发现 协议书上面没有 他们公司的名字和公章 只有签名和按手印 现在 我想退股 我们是五个人签的协议 但是我现在想退股了 不知道会不会被赔偿 协议书里面的退股协议是这么写的《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2,炫耀有正当理由放可以退股;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方和共同经营人同意可以退股;4,甲,乙双方发生难以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5,共同经营人退股需提前60天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和共同经营人协商同意可以退股,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共同经营人承担。备注;以上事宜退股必须赔偿甲方10万元整》 我在协议书里面有五个人分别是 甲 乙 丙 丁 茂 我是里面的角色 是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