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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7号在郑州由南向北107国道与一俩由南向北的一俩自行车相撞,他人受伤自行车报废,受伤者伤势不大当天送到医院第二天就出院了现在已经有十多天了,去给伤者协商他说让我准备三万元,他说有务工费,营养费,医疗费什么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4-03-12 14: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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