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日在上班期间突发耳鸣,到**医院就诊,进行了电测听检测,确诊为突发性耳聋,主诊医生开了5天丹红注射液进行治疗,当天注射完回到家就眩晕。1月4日眩晕严重,未能进行点滴注射,咨询主诊医生后,建议食用眩晕宁。期间一直注射丹红注射液10天,**医院医生未进行其他治疗。10天后医生说可以不注射了,并开了龙灯胶囊和胞磷胆碱钠给我吃,我还在外院进行了针灸治疗。过年期间仅吃药,年后一直不见好,到其他医院就诊,医生说除了舒缓血管的药还应该加营养神经的药,说是已经延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期。现在右耳听力全部丧失,诊断为全聋,请问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