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私房一院,已拆迁。原有旧房十年前经法院析产,其中遗产房二间,未写明面积,儿子所占房产二间,未写明面积。两个女儿共分一间房,未写明面积。儿子在老人死后在院中加盖了100平方的房,属无证房。拆迁时这100平方也按拆一还一的原则赔给儿子了。现在女儿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分家析产,旧房为100平方,自己在旧房中的房产和遗产房面积占旧房的1/3,所以新房所赔的300平方的房产,自己应该得100平方。但实际是旧房中原告实际占房产面积虽说是占了旧房的1/3,但其面积只有30平方,新房多分出来的面积是被告自己加盖的,但现在因为旧房已经拆了而且盖时没办手续,所以无法证实是被告盖的,而拆迁办只承认按户已将一院房赔了,至于谁多少他们不管。想问下如果做为被告的儿子现在想证明多出来的新房是自己盖的,可不可以让其他兄妹出个证明材料证明那房是被告盖的,遗产房面积旧房就只有20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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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的。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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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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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找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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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