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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厂每天晚上都加班到11:30只有星期天晚上才不加班,并且没有宵夜早上不可以迟到十分钟,要不就没有加班费,加班同上班工资一样只多5角钱的加班费。请问我们可以要求不用加班那么晚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05-09-04 21:06: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湖南孙律师
    电话:13874872612
  • 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同意第二楼的意见。但是在怎样解决这个问题上,你要灵活处理,建议你多联络几个工友,集体找厂方协商,如果不成再集体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不要单打独斗,不到万不得以不要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那样会激化矛盾,结果会适得其反,记住此事只能智取不能强攻。
    电话:131748315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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