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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这样的情形,是否可以打赢官司,医院的责任该如何鉴定,赔偿金额是怎样的标准。 病人,55岁,于2014.2.24号因左前胸部疼痛、颈痛、左臂痛、左后背痛,在A人民医院门诊看病,心电图:部分ST段改变,颈椎CT:颈椎间盘突出,医院诊断颈椎病,心供血不足,给予针灸、推拿中药治疗,对心供血不足未给予处理,也未进一步检查或收住入院。 后病人症状加重,分别于2014.2.25号至B人民医院内科、骨科、心血管科就诊(内科检查后,建议至骨科,后又至心血管科),心电图:ST段改变,内科诊断考虑胸痛、颈椎退变、胸椎退变,建议至骨科就诊,骨科未检查,诊断考虑左肩背肌纤维质炎,建议休息。病人在B,未开任何药物治疗,未建议进一步检查及收住入院;2014.2.27日又因胸部疼痛,至B人民医院检查(心血管科),医生只检查血液,没有让患者进行心电图等其他检查就打发病人回家(当天病历卡没写任何文字)。 患者回家后于2014.2.28号晚6:30,在菜市场时感觉胸痛明显跌倒意识丧失,当时很多人在场,直接送至C院时病人呼吸心跳已停止。病人从B院回家短短两天就因为胸痛死亡,我们家属觉得病人死亡实在是冤屈,如果病人能住进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病情变化时能得到及时的抢救,我们家属也不会后悔了。 病人55岁,以前没有什么疾病,先后至两家医院就诊,医院检查有遗漏,都没有诊断出病原,也未建议住院检查治疗,及使用药物治疗,直接导致病人死亡,针对以上情况,我们请A院及B院给我们家属一个说法,还病人一个公道,承担因医院因自己的过失导致病人死亡的责任,解释及回复一下我们家属有疑问的几个个问题,如果医院不能解释,我们家属只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a、患者病情严重,医院不够重视,对病人疏忽大意,责任心差,简单检查后告知病人没有问题,没有开药、也没有进一步检查或收住入院,就让病人回家,直接导致病人因胸痛不能及时诊治而死亡。 b、医院检查很不充分,2014.2.27号没有复查心电图、也未行心脏彩超及胸部CT、或动态心电图等相关检查,没有查出病原。 c、患者有心绞痛症状,心电图也有异常,医院没有给予任何处理措施。 死亡证据: a、因家属不懂,尸体已火化,死亡证明写“猝死”,事后经人提醒才发现问题; b、死亡时,有众多目击证人,是否可以根据目击证人描述死者发病症状,作为证据。

医疗纠纷
2014-03-10 19: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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