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他亲哥在我们结婚前就开了一个店,是用他哥的名字登记的,两兄弟、父母都没分过家。结婚前媒人、老公均说店是两兄弟合开的,曾经吵架的时候他父母也承认是合开的;两家人(两人均已结婚)从店里拿了多少钱都会记账;我曾经在店里帮忙记账,每个月也会支付给我工资。现在,我和老公打算离婚,他们全家人都说店是他哥的,我老公只是帮忙而已,所以我分不到一分钱。请问,这种情况下离婚,我对这个店有分割权或要求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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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登记在对方哥哥名下,您需要搜集证据,否则,难以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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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收集证据证明店是合伙经营、实际经营人是你丈夫,否则的话,很难主张分割店面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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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比较复杂,一句办句说不清楚,如果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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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证据证明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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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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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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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经过注册你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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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予分割,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建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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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有证据证明店是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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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有证据证明,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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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合伙开的就是可以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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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有证据,需要帮助来电详谈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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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