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法院通知我说男方已经起诉离婚,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想知道,男方在有工作并且工作很稳定的前提下,已经有五六年的时间没有为家庭尽到义务,例如,孩子从上高中开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这期间所有的家庭日常开支等。针对这些我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吗?其次,还有财产问题:当初结婚的时候男方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还有在婚后有购买一处楼房,但写的是孩子的名字,这算是共同财产还是孩子的个人财产,现在孩子已成年。还有就是村里有果园,果园平日都是女方打理,果园产出算共同财产吗?果园本身是不是也算共同财产?针对这些该怎样保证女方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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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离婚的,对方要举证。。。。。。。。
财产方面,婚后的共同财产一并分割。。。。。。
如房过户,则可以主张。。。。。。
给孩子的,不能分。。。。。。。
果园收入等都一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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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婚前财产债务归个人,婚后的均分。必要时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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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具体建议和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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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婚前财产债务归个人,婚后的均分。必要时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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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